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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么大年初一女兒不能回娘家呢?

本帖最後由 moneyhoney 於 11年7月11日 23:24 編輯

中國自古歲時年節有迎女回門的習俗,例如:正月初二、正月十五或冬至等農曆節日,

而廣東、福建及台灣等地區出嫁女兒年節回娘家,則都訂在大年初二。傳統農業社會裡,

女性因婚嫁而成“外家人”,依照規定,“凡養老、送終、繼承,均為男子,女子不與焉”。


“回娘家”有助紓解嫁女與娘家間的情思眷戀,而歸寧日期,設定在歲時年節,是因為年節農閒,

媳婦才有閒時回門。雖然現代婦女回娘家日期,已不受限,但華人大多仍將大年初二視為“女婿日”

或“女兒回門日”,多數夫婦會帶著孩子回娘家,探視親人,閩南人稱為“作客”;客家人則稱為

“轉嫁妹”。正月初一,女兒不得回娘家過節,否則娘家會赤貧”的習俗由來,主要是農業社會

食物得來不易。如果女兒帶著一家人在除夕就回門,就要多準備吃食,“吃窮娘家”。另外,

是早年婦女權益低落,這樣的傳統習俗,自然會讓出嫁女甘心為娘家好,自我設限歸寧的日期,

待在婆家忙著各項過年接待訪客等事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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